1.按照全院的机构设置和任务,确定人员编制和用人计划,办理人事调配手续;制定人才建设和师资培训计划,并检查计划执行情况,考核教师工作量;制定人才引进计划,争取急需人才。
2.负责并会同教务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办理教师及其它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的具体工作,负责教师和其它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具体工作。
3.负责并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教职工的考核、考绩评定与奖惩工作。
4.负责全院的劳动工资管理、统计和工资评定调整工作,参与创收基金的分配工作;负责各种津贴的评议、核定等工作。
5.根据有关规定办理教职工的离休、退休和退职手续,并协同有关部门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6.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和一般管理服务人员的档案管理。
7.负责博士后流动站及博士后人员的管理工作。
8.负责学院的人事调查、统计、报表及其它日常工作。
9.协助学院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处理计划生育日常工作。